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中,按揭房的处理一直是个复杂问题。下面分几种情况跟大家说说。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一起还房贷,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这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口子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商量好了就按商量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那个人,剩下没还完的贷款也由这个人接着还。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具体补多少,会根据一起还了多少贷款、房子涨了多少钱等情况来定。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自己付了首付,在银行贷的款,结婚后用夫妻共同的钱还房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先由双方自己协商,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归他,但是婚后一起还贷的钱和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出的首付,夫妻共同还房贷,房产证写的是出资父母子女的名字。一般来说,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的首付部分,会看成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与。离婚时也是先商量,商量不好的话,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情况来判决。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最好对购房出资、还贷等情况做好记录,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样在遇到离婚分割财产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