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律里,“N+1”是大家需要了解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补偿。“N”是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也就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几种情况下,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比如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不行;还有就是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就能知道自己应得的权益,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如果对具体情况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