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驳回被告追加申请的裁定是不能上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能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分别是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还有驳回起诉的裁定。驳回被告追加申请的裁定不在这三种范围内,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上诉的。
但要是这个裁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影响很大,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了实质性的损害,当事人也有其他救济办法。比如,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在申请里讲清楚追加当事人的合理理由和必要性,让法院重新审视追加申请。
要是复议之后当事人还是不服,也不用着急。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拿出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进一步说明追加当事人的重要性,这样做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所以,即便不能直接上诉,当事人还是有途径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