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参与以物抵债,有债权人不同意时,要按具体情形处理。
要是以物抵债协议在法院执行阶段,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查封、扣押、冻结先后顺序受偿。不同意以物抵债的债权人,能继续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对债务人其他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要是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不受其他债权人是否同意以物抵债影响,可依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如果以物抵债协议在非执行程序中达成,不同意的债权人可拒绝签署协议,不参与此次以物抵债安排。他能依据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债务人以其他方式履行债务。要是其他债权人通过以物抵债获得债务人财产,影响到不同意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该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以物抵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