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在结婚前就买了房子,婚后又把另一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房子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从法律层面看,结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大多情况下都算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其实能看作是一方把房子的一部分权益赠给了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的说法,像房子这种不动产,它的产权设立、变更、转让还有消灭等情况,得经过合法登记才会生效;没登记的话,就不产生效力,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等房产加名登记完成,就相当于完成了赠与的公示,房子的产权也就变了,另一方就成了房子的共同所有人。
3、在确定房子的份额时,不一定就是夫妻两人平分。要是双方没说清楚各自占多少份额,法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像买房时谁出了多少钱、夫妻结婚时间长短以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要是加名的时候已经明确讲好了各自的份额,那就按照约定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