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完毕却未移交检察院,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侦查机关在侦查结束后觉得犯罪嫌疑人没构成犯罪,或者不用追究刑事责任,那就得撤销这个案件。而且得把犯罪嫌疑人放了,还得给他开具释放证明。要是这嫌疑人之前被逮捕了,那得马上放出来,同时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就好比有人被怀疑偷东西,侦查后发现证据不足,那就不能再把人关着,得赶紧放人。
要是侦查工作没做完,还达不到移送的标准,侦查机关就得接着去收集证据。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关起来了,得留意侦查羁押的时间。一旦超过期限,就得改变强制措施,不能让人家一直被关着。比如一起诈骗案,证据还不充分,就不能无限期羁押嫌疑人。
要是侦查机关没正当理由,一直拖着不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这个侦查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控告。也能向检察机关申诉,毕竟检察院是专门监督法律执行的,对侦查活动有监督权力。检察机关调查后,要是发现侦查行为违法,会让侦查机关改正,侦查机关必须马上照做,还得把处理结果告诉检察院。遇到这种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