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想向前妻讨回财物,可不是简单就能实现的,得看财物是啥性质,具体情况如何。
要是财物是彩礼,按照咱的法律规定,有一种情况是办了结婚登记,可两人压根没一起生活;还有就是在给彩礼之前,男方家里条件就一般,给了彩礼直接导致生活困难。要是出现这两种情况,而且现在两人已经办了离婚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再说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分割好了,男方一般就不能再去要回来。但现实中有些不地道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偷偷藏财产、把财产转出去、卖掉、毁坏或者乱花财产,甚至还伪造夫妻一起欠的债,想把对方那份财产也占了。要是有这样的情况,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干坏事的这一方就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事儿,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要是男方之前把财物当作礼物送给女方,这属于一般赠与。要是给的是能拿在手里的东西,已经交到女方手上了;或者是房子这种不动产,也已经办好了过户手续,那这个赠与就完成了,通常男方就不能再要回去,不过特殊情况就另说了。
所以啊,离婚后男方想讨回财物,得根据实际情况来。要是和前妻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