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不可抗力指的是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还没办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要是出现了不可抗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部分,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不可抗力没影响已履行部分的合同目的达成,一般来说,已履行的部分继续有效,双方不用额外处理。就拿货物买卖合同来说,卖方已经交付了一部分货物,后来因为不可抗力,后续履行变得困难,但已交付的货物质量没问题,也不影响买方使用,那买方就得按照约定支付这部分货款,双方接着按照已履行的情况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要是不可抗力让已履行部分没办法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比如在旅游合同中,游客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旅行社也安排了部分行程,可之后因为不可抗力,旅游活动没办法继续了,游客就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没实际发生的费用。要是已履行部分给游客造成了额外损失,像已经支付却没办法使用的住宿费,游客有权要求合理分担。
要是不可抗力让双方都有损失,而且在已履行部分的处理上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来解决,司法或仲裁机关会根据公平原则和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