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补偿费,也就是大家说的离婚经济补偿,它是在夫妻约定财产分开算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在结婚期间各自赚的钱归自己,而其中一方为家里付出很多,像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帮另一方工作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利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给多少怎么给,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在法院判离婚补偿费给多少的时候,会综合好多方面的情况。会看付出多的那一方到底付出了啥。比如照顾老人孩子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做了多少家务活儿。也会看另一方从对方的付出里得到了啥好处,不光是能看到的物质好处,像钱呀啥的,还包括看不见的,比如职业发展的机会。另外,两个人结婚多长时间,当地生活水平咋样,这些也是法院要考虑的事儿。总的来说,补偿的钱数得和付出多的那一方的贡献匹配上,合理地弥补人家在婚姻里多干活儿受的损失。
2、要是夫妻俩没办法就补偿费用达成一致,建议多承担家庭责任的一方收集一些能证明自己多干活儿的证据,像请家政服务花的钱的凭证,孩子上学相关的记录这些,然后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公平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