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子的处置有不同方式,依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按揭,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置该不动产,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若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按揭,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取得房屋的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并给另一方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还有一种情形,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先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