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案后要是当事人不满意结果,不同类型的案子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2、先说民事案件,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在上诉期内可以到上一级法院上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是十五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是十天。要是过了上诉期,而且生效判决确实有错误,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3、刑事案件方面,如果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不满意,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能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十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是五天。要是生效裁判存在问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诉。
4、行政案件中,当事人要是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那天起十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是对第一审裁定不服,在裁定书送达那天起十天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是过了时间没上诉,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就会生效。要是对生效裁判不服,同样可以申请再审。
随着社会发展,未来法律在保障当事人上诉、申诉等权利方面可能会更加完善,比如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处理效率等,以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