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很多人担心串通投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串通投标情节没达到追诉标准,是不会被追究刑责的。
具体有几种情况。一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直接经济损失没到五十万。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是串通投标行为给相关方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二是违法所得没达到十万,也就是通过串通投标拿到的非法利益不足十万。三是中标项目金额没到二百万,这个金额能反映串通投标行为的规模和影响。四是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的情况不严重,像威胁没造成实际危害,欺骗没让人产生重大误解,贿赂金额较小等。五是虽然之前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但之后再犯串通投标行为,情节特别轻微。
另外,如果犯罪情节很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同样不会追究刑责。大家在参与招投标时要注意这些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