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导承认的录音有没有效力,得看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如果获取证据的方法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样的证据不能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要是诱导比较轻微,像正常追问一些细节,让对方把事情经过说得更清楚,而且录音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那这个录音就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但要是诱导很严重,比如用威胁、欺诈的手段,让当事人承认一些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事,那这种录音的有效性就会打折扣。因为严重诱导得到的录音,不符合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则,法院通常不会把它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对于有争议的录音证据,法院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情况,平衡各方利益,仔细审查录音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最后才决定要不要采纳这个录音。所以,不能直接说被诱导承认的录音有没有效,必须根据诱导的程度和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