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要是被告属于应当缴纳诉讼费的一方却拒绝缴纳,法院会按具体情形处理。
如果被告是反诉方,他提起了反诉,却不按规定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会按撤诉来处理。这就意味着,法院把被告的反诉请求当作撤回了,反诉程序也就不再继续了。
要是被告是被判决承担诉讼费的那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缴纳,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力去查询、冻结、划拨被告在银行的存款,也能扣留、提取他的收入,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他的财产。
而且,被告拒绝缴纳诉讼费,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就会面临一系列信用方面的惩戒。比如不能进行高消费,没办法坐飞机、高铁,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要是情节严重,被告还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会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被告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及时缴纳诉讼费,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