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仲裁裁决并不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它是可以被撤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要是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裁决存在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要是没有仲裁协议,那仲裁就不能合法开展。因为仲裁得建立在双方有效的仲裁协议基础上,没有协议,仲裁程序的启动就不合法。如果裁决的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有权力仲裁,那这样的裁决也能撤销。比如双方约定只仲裁合同的价格问题,结果仲裁委把合同的其他方面也给裁决了,这就超出范围了。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要是违反法定程序,也是不行的。像仲裁员应该回避却没有回避,这就可能影响裁决的公正性。要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那证据都不真实,裁决的公正性自然会受到影响。要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对公正裁决有影响的关键证据,干扰了仲裁庭的判断,这样的裁决也不合理。还有,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时候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那这种裁决肯定要不得。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裁决有上述情况之一,就会裁定撤销。要是法院觉得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会撤销它。当事人想撤销仲裁裁决,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仲裁程序更加公正、合法。
法律建议:当事人在参与仲裁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种证据,一旦发现裁决有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裁决。同时,签订仲裁协议时要明确仲裁的范围和事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