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一方想离而另一方不想,想离婚的一方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调解。调解无效的,会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出现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在实际中,要是没有上述法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觉得夫妻感情还没完全破裂,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准离婚。不过,原告在判决生效一定期限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