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依法登记后就发生效力。父母完成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操作,一般会被视作对孩子的赠与。赠与完成,房产所有权归孩子,不再属于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后,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证明登记行为不是赠与,比如为了规避政策、方便贷款等,暂时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并且夫妻双方有约定表明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类情况需要充分的证据,实践中认定难度较大。所以,父母登记房产到孩子名下时,要明确自己的真实意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有特殊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