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纠纷导致轻伤的情况,加害人不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咱们国家《刑法》的说法,故意把别人弄成轻伤,那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家庭纠纷里这类事儿,根据《刑事诉讼法》,属于那种既可以由检察院起诉,也能由被害人自己去法院告的轻微刑事案件。
2、要是被害人自己不想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之后又撤了诉,那加害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加害人好好认错,给被害人赔了钱、道了歉,得到了被害人的原谅,司法机关会根据案子的具体状况,对加害人从轻处理。要是情节很轻,不用判刑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法院也能不判加害人刑罚。
3、但要是家庭纠纷里造成轻伤的行为很恶劣,对社会影响也大,就算是家里的矛盾,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