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后能不能提交证据,得看具体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提供证据,并且要在合理期限内举证。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通常在开庭前举证期限就结束了。要是在这个期限内已经完成举证,那原则上第一次开庭后就不用再提交证据。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次开庭后发现了新证据,而且这个证据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出现的,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没办法取得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提交新证据。法院会审查提交证据的必要性和迟延举证的理由。要是法院觉得该证据和案件基本事实有关,就会组织质证;要是无关,可能就不采纳。
要是当事人不是因为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让其说明理由。如果拒不说明或者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要么不采纳该证据,要么采纳证据但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所以,大家一定要在举证期限内积极举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法院申请提交新证据,并说明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