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两口子还在婚姻期间,如果男方给女方打了欠条,一般是有效的,但得符合一定条件。这个欠条得是双方心里真正想这么写的。要是男方是在被哄骗、吓唬等不情愿的情况下写的欠条,那这事儿能被法院取消。
2、欠条上写的钱得有合法的来路和去处。比如说,这钱是夫妻其中一方自己的财产,不是两口子共有的财产。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搞“借钱”这事儿,通常不能就当成普通的谁欠谁钱的关系。毕竟在婚姻持续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人一起拥有的,双方都有一样的处理权。
3、欠条写的内容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对着干,也不能违反大家都认可的社会风俗。要是欠条里的钱和违法活动有关,那这欠条就没用了。
如果满足了上面这些条件,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或者还在婚姻期间,能凭着欠条去要自己的钱。不过在实际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来确定这个欠条有没有效、该怎么还钱,好让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