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当事人约定了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那就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要是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其中一方跑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除非这个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2、仲裁执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一旦仲裁裁决出来了,当事人要是就同一个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都不会受理。这么做是为了保证仲裁制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当事人按照事先说好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3、要是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像约定的仲裁事项不在法律允许的仲裁范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一方用胁迫手段让对方签订仲裁协议等情况,都属于仲裁协议无效。
4、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对于这个纠纷可以根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也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