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分手时要求还钱还东西,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属于借款,按照《民法典》,借款会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出借的一方有权让借款的一方还钱。要是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那通常分手时就得返还这笔钱。
要是属于赠与,恋爱期间日常的小额转账、送礼物,这算一般赠与,赠与完成后就不能要求返还了。但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大额转账、买房产和车辆这些,可看作附条件赠与。双方分手,所附条件没达成,赠与的一方就能要求受赠方返还相应财物。
还有,恋爱时一方为另一方付的共同消费费用,像一起吃饭、旅游的支出,一般不认定为借款或赠与,不用返还。
要是双方在还钱还东西这事上协商不一致,要求还钱还东西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被要求还钱还东西的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