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犯罪情节做辩护时,有不少方面需要考虑。
先说说犯罪事实方面。第一得看行为性质,要确定这个行为是不是符合被指控罪名的构成条件,如果不符合,那这人就不构成犯罪。比如说有些行为乍一看像犯罪,但实际上可能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第二是犯罪动机,这能看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像因为生活实在过不下去去盗窃,和为了挥霍去盗窃,很明显前者主观恶性没那么大。第三是行为手段,手段是否恶劣很关键。用残忍手段犯罪和用普通手段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差别很大。
犯罪后果方面也不能忽视。一方面是危害程度,包括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要是造成多人重伤死亡,和只让人受了点轻伤比起来,量刑肯定差很多。另一方面是损失挽回情况,如果犯罪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挽回经济损失,那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犯罪人主观方面也有门道。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就是不同性质,一般来说,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更大,量刑上也会有区别。另外,犯罪人的悔罪态度也很重要。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干的事、自愿认罪认罚,这都说明他有悔罪心理,处罚时能从轻。
还有其他方面哦。初犯、偶犯和惯犯比起来,再犯罪的可能性小,量刑时可以适当宽大处理。要是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也有过错,那犯罪人的责任就能减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