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这就是说,当事人提出了主张后,就得负责拿出证据来。要是原告没办法拿出足够证据,那就要承担一些不利后果。
第一个不利后果就是可能会败诉。法院判案得依据事实,而认定事实靠的就是证据。要是原告拿不出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法院就没办法支持他的诉求,只能驳回。像合同纠纷中,原告说被告违约,却拿不出合同,也没证据证明被告有违约行为,那法院肯定不会认定被告违约,原告就输了官司。
第二个是要承担诉讼费用。打官司时,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费用。要是因为原告没举好证而输了官司,那像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这些费用都得原告自己掏,这就增加了原告的经济负担。
还有就是会失去实现诉求的机会。由于证据不够,原告的合法权益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打官司来保障。比如侵权纠纷,原告证明不了被告有侵权行为,也说不清楚自己受到的损害,那自然很难拿到赔偿。所以,原告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好好收集、准备证据,保证这些证据是真实、和案件有关联且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