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以后,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带孩子的一方得配合。要是对方一直不来看孩子,可以先跟对方好好聊聊,弄清楚原因,看看是不是工作太忙,或者有什么误会。然后一起商量个办法,重新定个合适的时间和方式来探望孩子。
2、要是和对方沟通不管用,能找第三方来调解。像孩子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双方都信得过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帮忙说说,让对方履行看望孩子的权利和责任。
3、要是调解也解决不了,因为看望孩子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带孩子的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确定对方的探望权,并且明确具体啥时候、在哪、用啥方式探望。法院一般会按照孩子的想法、双方的实际状况,以对孩子最有利为原则来判决。
4、如果法院判了之后,对方还是不照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想办法让对方履行探望责任。不过要注意,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那些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和单位,不会对孩子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