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看,当公安机关拘留了某人,觉得有必要逮捕时,一般要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把案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看看能不能批准逮捕。要是情况特殊,时间可以多一到四天。要是嫌疑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这些严重情况,提出审查的时间还能延长到三十天。而检察院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书后,要在七天内给出决定。这么算下来,最长的拘留时间就是37天。
要是拘留了37天还没批捕,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放人。为啥呢?因为拘留只是临时的手段,就是为了让刑事诉讼能顺顺当当进行。检察院不批捕,再接着拘留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要是公安机关还想接着查这个案子,而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可以让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被拘留的人、他的法定代理人、亲戚或者辩护人,也能要求公安和检察院解除超过时间的强制措施。
要是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气,可以要求复议,但得先把人放了。所以大家要知道,法律对拘留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要是遇到超期拘留的情况,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