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有婚内老公想把所有财产都给老婆的情况,这样做一般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夫妻能对婚内财产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比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但这种约定得写成书面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心意愿,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两人就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老公自愿把所有财产给老婆,写了书面协议,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问题,那这个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过,要是涉及房子等不动产,就得去办产权变更登记。要是没办,可能会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房子名义上可能还是老公的。
另外,这种财产约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要是损害了,债权人知道后可以依法要求撤销这个约定。所以,夫妻做财产约定时,得考虑周全,涉及不动产及时变更登记,避免损害他人利益,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要是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