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离婚冷静期和领离婚证的事儿。按照《民法典》,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会有30天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30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等这30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30天,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只有两人同时到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才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然后发给离婚证。
这里得注意了,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有一方没和另一方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仅一方去领离婚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放离婚证。大家在办理协议离婚时,一定要记好这些时间节点和要求,避免因为疏忽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