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买卖机动车是常见的事。《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完成车辆转让和交付,但没办理登记,之后发生交通事故且是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得由受让人来承担。也就是说,只要车辆交付了,出卖人把车交给了买受人,不管有没有办过户,原车主对之后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就不用担责了。
在认定事故责任和赔偿时,有一套流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要是不够,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接着赔。要是商业险赔完还有缺口,就由实际开车的受让人来承担剩下的赔偿。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出卖人在卖车的时候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车有缺陷,而且这个缺陷还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出卖人就可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所以,大家在买卖机动车时,要多留个心眼。出卖人要确保车辆没有缺陷再卖,避免日后可能的麻烦。受让人拿到车后,最好尽快办理过户登记,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不幸发生了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积极配合交警做事故责任认定等后续工作,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