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欠款不结算的情况,很多人会想能不能直接起诉全体股东,答案是一般不行。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财产,要用全部财产来还公司的债。股东呢,按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原则。
所以正常情况下,公司欠的钱得公司自己还,债权人应该起诉公司来结算欠款。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要和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这时债权人可以起诉相关股东。另外,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把出资抽走了,那就要在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进行补充赔偿,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也能起诉该股东。
总结来说,公司欠款不结算,一般先起诉公司。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可以起诉股东。而且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证明股东有该担责的情况。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