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双方在孩子探望问题上谈不拢,有探望权的一方是能去法院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得配合。
要是双方没法就探望事宜协商好,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一般会请求法院明确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好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把保护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会综合孩子的年龄、生活学习状况,还有双方实际居住条件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探望方案。
要是父或母探望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法院查证情况属实后,会依法作出裁定。等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没了,就会恢复探望。
如果在孩子探望问题上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