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合意,就意味着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要是有一方在达成合意之后一个月,既不按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也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时候就得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要是有一方该主张权利却没去主张,那就得看权利的性质以及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举个例子,假如合同约定在特定条件满足后的一个月内,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这人没去行使这个解除权,那很有可能这个解除权就没了。要是属于一般的债权请求权,虽然一个月时间通常不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不过要是长期不主张权利,之后再维权的时候,举证的难度可能就增加了。
而要是一方该履行义务却不履行,那就构成违约了。另一方完全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像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这些。就算合同里没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受损的一方也能按照实际遭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遇到这种事,建议先看看合同的具体条款,弄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发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必要的时候,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