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罪里的其他恶劣情节有下面这些情况。
1. 要是出现死亡两人及以上,或者重伤五人及以上,而且肇事者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六人及以上,肇事者负同等责任;又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没办法赔偿的数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这些都属于恶劣情节。
2. 交通肇事导致一人及以上重伤,肇事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还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也被视为恶劣情节:酒驾或者吸毒后开车;没有驾驶证却开车;明明知道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还继续驾驶;明知车辆没有牌照或者已经报废还去开;严重超载驾驶;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
有这些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行为,在判刑的时候会比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判得更重。在实际的司法案子中,法院会根据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是不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有没有恶劣情节,这样才能保证判刑和罪行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