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打官司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就算你不认同法院的败诉判决,原则上也得按照法院的判决,把原告花的诉讼费给承担了。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子最终的审理结果,明确规定诉讼费用该由谁来出。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双方事先就约定好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或者是原告部分胜诉、被告部分败诉,法院会按照比例来确定双方各自要承担多少费用。除了这些特殊情况之外,一般都是败诉方来承担诉讼费用。
如果你不认可败诉的结果,是有合法的救济途径的,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要注意,在上诉期间,原来判决里关于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的部分,通常还是要执行的。要是最后上诉成功,法院改判或者把案子发回重新审理,诉讼费用可能会重新确定。但要是上诉没有成功,裁判结果没有改变,那你还是得承担诉讼费用。要是你拒不缴纳,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所以啊,仅仅因为不认可败诉结果,是不能拒绝支付原告诉讼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