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案里,即便弥补了损失,也不一定能免予起诉,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要是犯罪情节轻微,按刑法规定无需判刑或者可免除刑罚,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比如,实施合同诈骗的人主动弥补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还获得了对方谅解,并且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检察院可能会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如果诈骗数额巨大、手段恶劣,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就算弥补了损失,也很难免予起诉。毕竟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社会危害性大,不能因为弥补损失就忽视犯罪事实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弥补损失只是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证据,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会综合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是否起诉。所以,遭遇合同诈骗案件,不要以为弥补损失就万事大吉,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