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存款,配偶一方是有权提出异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遇到夫妻共同存款的处置情况,配偶觉得这个处置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可以提出异议。
就拿司法执行来说,如果法院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去执行夫妻共同存款,却没有保障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这时配偶就能依据相关法律,走执行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一种情况,要是一方在没和另一方商量的情况下,就偷偷转移、隐藏夫妻共同存款,这严重损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另一方同样可以提出异议。并且,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协商,或者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要是最后走到离婚这一步,还能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但要注意,配偶提出异议得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还得按照法定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提出的异议没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