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出现损失时,认定方法和原则很重要。当遇到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通常分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就是因对方违约,自己直接遭受财产减少。像是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维修、更换货物产生的费用,或者对方没按时供货,导致自己这边停工造成的人工与设备闲置成本。认定时需要有发票、付款凭证、维修记录等明确证据。
可得利益损失指合同顺利履行本该获得的利益。像在买卖合同中,因卖方违约没交付货物,买方无法转售货物获得的利润。不过,要认定这部分损失,得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也就是违约方签合同时能合理想到会造成这样的损失,而且得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市场行情、当事人经营能力等因素。
一旦对方违约,受损方要遵循合理减损原则,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是没这么做,扩大的损失就不能要求赔偿。比如对方违约不收货,自己要及时变卖货物减少损失。
合同损失认定时,如果合同里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根据法律规定和这些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用证据来认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