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有加重刑罚的可能,要区分不同情形来看。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要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且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了,否则原审法院也不能加重被告人刑罚。
但有几种例外情形二审可能会加重刑罚。一种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这时“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再适用。要是检察院觉得一审判决量刑太轻而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了,二审法院审理后就能加重被告人刑罚。另一种是二审后案件发回重审,同时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还补充起诉了,这种情况下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如果遇到这类情况,被告人一方要注意自己上诉的案件受“上诉不加刑”原则保护。但被告人也要清楚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对“上诉不加刑”的影响。案件发回重审时,要关注是否有新犯罪事实及检察院是否补充起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