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欠条通常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写欠条的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是自己真实的想法,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那这欠条就一直有效。但这里面涉及到通过打官司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2、一般来说,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欠条里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从还款时间到了那天开始算三年;要是没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让债务人还钱,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准备时间结束那天开始算三年。
3、要是借款欠条超过十年,而且这期间三年的诉讼时效没有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那诉讼时效就过了。这时候债权人还是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要是债务人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进行反驳,而且法院查下来确实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那债权人就赢不了官司了。
4、不过,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钱,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中断,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就算超过了诉讼时效,要是债务人自愿还钱,之后也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理由让债权人把钱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