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一审判决还没生效的时候,检察院一般不会直接介入去抗诉。因为抗诉大多针对的是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要是当事人对一审还没生效的裁判不满意,能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不过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找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要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二审的裁判有符合法定情况的,检察院就能够依法介入。当事人找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提交监督申请书、自己的身份证明、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等。
3、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的监督申请之后就会进行审查。要是发现生效的裁判存在一些法定的情形,像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审判人员在审理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检察院就会按照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于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可以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生效裁判,能请求上级检察院抗诉,也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只要检察院决定抗诉,法院就必须要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