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险报案
1、具体内容: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注意事项: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
1、具体内容: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2、注意事项:
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
具体内容: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
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
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四)领取赔款
具体内容: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