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会按照几个重要原则来做判决。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三是对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照顾,还有就是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要是夫妻俩能自己商量好财产怎么分,还达成了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他们的这个协议。但要是两人谈不拢,没法达成协议,法院就会看看财产的具体情况,然后做出分割的决定。
就拿夫妻共有的房子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双方买房时出了多少钱、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等,来确定房子归谁。拿到房子的一方通常要给另一方一些补偿。打个比方,一方在结婚前付了房子首付,结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就归登记名字的这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算是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
要是涉及分割夫妻一起经营的企业财产,法院会尽量让企业能继续正常经营,保持它的完整性,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存款这类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也得看看实际情况。要是一方生活特别困难,也会适当多给他分一些。
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卖掉、损坏、乱花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债务想霸占另一方的财产,在分财产时,就可以少分他一些或者干脆不分给他。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