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把钱转给第三方,这事儿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看处理方式。要是被告是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把财产转移给第三方,债权人就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可以撤销的事之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请求撤销被告转移财产的行为。要是法院认定被告转移财产是恶意的,就会判决撤销这个转移行为,让这笔钱重新成为被告能被执行的财产。
但要是第三方在接受这笔钱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被告是为了逃债,而且还付了合理的价钱,这就构成了善意取得。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一般不能让第三方把钱还回来,不过可以要求被告用其他财产来还债。要是被告没有别的财产可以执行,让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在执行程序里,让法院去调查被告转移财产的情况。要是查出来被告确实这么干了,法院可以对被告罚款、拘留。要是情节特别严重,还能追究被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要是被告把钱转给第三方,是因为正常的交易、赠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且没有损害到别人的权益,那这种转账一般是有效的,不能随便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