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有几个必要条件。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就有权要求返还。
首先得有侵害行为。像把共同财产藏起来,让对方不知道;把财产转到别人名下或其他账户;私自变卖双方共有的财物;故意破坏共同财产,让它价值降低;挥霍财产,使共同财产不合理减少;伪造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份额等,都算侵害行为。
其次要有证据证明。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返还财产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侵害行为。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
再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如果不马上分割并要求返还财产,会严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比如一方转移大量财产,会让另一方离婚时财产权益受损。
最后,财产得能明确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要准确区分哪些财产属于这一范畴。
建议大家平时留意财产状况,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现对方有侵害财产的行为,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