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光靠其他参赌人员的证言,是没办法认定涉赌违法事实的。按照《行政诉讼法》里的证据规则,还有司法实践的原则,要认定一个事实,证据得充分、确凿才行。
2、其他参赌人员的证言属于言词证据,这类证据主观性强,还容易变化。要是只靠它来认定涉赌事实,风险挺大的。
3、在赌博案子里,如果只有参赌人员的证言,没有别的证据来相互印证,就会变成孤证。而孤证很难达到认定事实所需要的证明力。
4、为了准确认定涉赌事实,通常得把多种证据结合起来。像现场查到的赌资、赌具,视听资料或者相关电子数据等。不同种类的证据相互配合、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有力、准确地认定涉赌违法事实。这么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的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