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后即使补齐了,还是有可能被判刑,不过补齐公款这一行为在法官量刑时是会被考虑进去的。
哪些情况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呢?要是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去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用这些钱去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都没还,出现这些情形之一,就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并且一直不还,那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要是在案件被查出来之前,把挪用的公款补齐了,这就相当于退赃,能说明这人有后悔、改错的表现。如果是挪用公款去做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没还,但在案发前已经把本金和利息都还上了,而且情节比较轻微,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有可能从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
但如果挪用公款是去进行非法活动,即便把钱补齐了,还是会被法律追究责任。毕竟这种行为本身违法性质比较严重,只是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补齐款项这个情节,可以适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