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之后一方出钱开店,一般不能算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讲的,夫妻在结婚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拿到的收益,都归夫妻两人一起所有。就算开店的钱好像是一方出的,但在婚姻持续期间,要是没特别说清楚,夫妻两人挣的钱基本都算共同财产,开店用的钱没准就是从共同财产里拿出来的。
2、要是夫妻两人写了书面协议,明确说这个店铺归出钱的一方个人,那这店铺就能认定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又或者能证明开店用的钱是出资方结婚前自己的财产,而且在经营的时候也没和夫妻共同财产搅和在一起,这样的话,这个店铺就可能被认定成个人财产。
3、总的来说,婚后一方出钱开店大多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有特殊约定,或者能证明钱是婚前个人财产且没和共同财产混在一起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