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翻建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分情况来说。
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有一方,另一方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婚后一起出钱参与了翻建,那么翻建使房屋增加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翻建的一方能要求分割这部分增值。可以找专业机构评估房屋增值多少,然后由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夫妻双方都是宅基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一起出钱出力翻建了房屋,这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像考虑谁实际住着房子、双方对房子贡献大小等,确定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合理补偿。
如果翻建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有明确证据证明,另一方没出钱出力,房子可能还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另一方因为婚后一起居住等情况,也能得到适当补偿。 遇到这类复杂问题,拿不准的话,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