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来说说离婚冷静期的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能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这张回执单,去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申请。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就会给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再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档。
要是过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冷静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俩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要是一方反悔不想离,可另一方坚持要离,这种情况下,坚持离婚的那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断双方的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再做出判决。要是存在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这些法定情况,而且调解也没用,那法院一般就会准许离婚。这里得提醒一下,大家要搞清楚离婚冷静期和起诉离婚的区别,别觉得申请离婚就一定能离成,也别忽视了法定离婚情形才能让法院判离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