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两份遗嘱时,哪份有效得看具体情况。先看遗嘱是否都符合法定形式。比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还要写上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写,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同样要注明日期。
要是两份遗嘱都符合形式要求,且内容没冲突,那它们可以同时有效,按照各自内容执行就行。比如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老大,另一份遗嘱把存款留给老二,这两份就都能生效。
可如果内容有冲突,按照《民法典》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是为了尊重遗嘱人最后做的决定。比如先立的遗嘱把房子给老大,后来又立遗嘱把房子给老二,那就要执行后面这份遗嘱。
要是其中一份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那它就是无效的,另一份符合形式的遗嘱就可以正常生效。像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那这份遗嘱就会被判定无效。
另外,要是遗嘱人做了和遗嘱内容相反的事,就相当于把遗嘱相关内容撤回了。所以,确定两份遗嘱里哪份有效,要综合考虑遗嘱形式、内容,还有有没有撤回等情况。